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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明細

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美容系甄聘「藝術造型領域教師」公告
公告日期:2025-01-24 至 2025-02-18 張貼時間:2025-01-24 16:42:31 公告類別:徵才訊息 公告單位:美容系

 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美容系甄聘「藝術造型領域教師」公告
一、徵聘名額:藝術造型領域專案教師壹名。
二、職級:具教育部部定助理教授或副教授資格。
三、依據:「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要點」。
四、起聘時間:114年8月1日起。
五、資格條件
˙必須條件:
1.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外大學碩士學位以上,並須具有教育部部定助理教授或副教授資格。
2.學術專長領域為「藝術造型」,包含藝術美學造型相關專長。以藝術與造型專論、創作思考與設計、年代造型設計、彩妝藝術設計、樂齡時尚等相關理論與實務課程。
3.應具備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(需收錄於SCI、SCIE、SSCI)至少2篇,另具備於AHCI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者,優先考量。
4.須具備1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。
˙優先考慮條件:
1.近三年內曾獨立規劃或執行政府部門專案(含科技部)專題研究或其他產學合作等相關經驗優先考慮,具5年以上技專校院相關教學、研究經驗。
2.熱心教學且具備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。
3.新聘教師到職後需全職(除上課外)協助辦理系務、院務或校務行政工作2年。
六、應備資料:
1.應徵專案教師基本資料表(詳見表一)。
2.碩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及碩博士修業歷年成績單影印本(持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,畢業證書、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;如持學校開立之臨時學位證明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)。
3.教育部部定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證書影印本。
4.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。
5.具1年以上產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。
6.具5年以上技專校院相關教學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,包括曾授課程教學大綱及其教學評量之證明文件,及可授藝術造型相關課程教學計畫書。
7.具主持或執行政府部門專案(含科技部)專題研究、產學合作及實務工作等相關經驗證明 (如為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者請註明)。
8.其他相關資料,例如專業證照、獲獎證明、專利…等。
9.應徵資格及檢附資料檢核表(表二)
七、意者請於 114年2月18日前(以郵戳為憑,請勿親送)檢附相關文件,掛號郵寄:「4034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3號,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美容系收(信封請註明”應徵美容系藝術造型領域師資”)」,逾期者恕不受理。聯絡電話:04-22195893。
八、其他事項:
(一) 應徵資料概不退還,通過書面審查者將另行通知面談,未通過者恕不再通知,如需返還應徵資料,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,未附者不予寄還。
(二) 表一、表二請下載填妥後e-mail回傳至:cosmetic00@nutc.edu.tw。
(三) 檢附資料不全或未回傳表格者,視為資格不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