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中科技大學【智慧生產工程系】誠徵專任教師公告
一、 職稱:專任助理教授或專任副教授
二、 名額:1名
三、 起聘日期:民國114年8月1日起
四、 資格條件:
(一)必要條件:
1.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工業工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。
2.專長領域為工業工程相關領域,可支援本系開設「製造程序」、「生產與作業管理」、「系統模擬」、「智慧製造系統」、「精實生產」、「設施規劃」、「供應鏈系統」、「排程理論」等課程者優先考慮。
3.應具備至少一年(含)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。(相關法條請自行參閱:技術及職業教育法)。
4.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(需收錄於SCI、SCIE、SSCI,但不含MDPI、Frontiers Media S.A.出版社所發表之著作)至少2篇。
5.新聘教師須全職(除上課外)協助2年系務行政工作。
(二)參考條件:
1.近五年內曾執行公部門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案者尤佳。以國科會(原科技部)、民間企業產學合作等各類計畫成效卓越者優先,請務必附計畫細節與金額之相關資料。
2.具備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(請檢附相關證明)。
3.具備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證書者尤佳。
五、 來函檢附資料:
1.應徵基本資料表,檔名請設「應徵專任教師基本資料表_姓名」。
2.個人履歷表(需含學經歷、曾授課程、可教授課程、研究方向、著作目錄與自傳)。【註:1、2項之電子檔案請以mail至ipe00@nutc.edu.tw】
3.學經歷證件影本(含碩士與博士學位證書影印本),國外大學畢業者,學歷證件及成績單須經外交部駐外館處檢驗完成。
4.工作證明(如:勞工保險或服務證明)。
5.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影印本(無者免附)
6.近三年內代表著作及五年內參考著作目錄(符合SCI、SCIE、SSCI者請務必註明)。
7.擬教授科目、教學大綱及教學理念。
8.推薦函兩封。
9.其它有助審查資料,如:其他著作、專利、計畫、獲獎等相關文件。
10.完整研究成果與著作目錄。
11.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、切結書。【註:11來函時請檢附正本】
六、 其他注意事項:
1.應徵者請檢附以上應徵資料,掛號郵寄至「404336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智慧生產工程系收」,並在信封上註明「應徵智慧生產工程系專任教師」。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,收件截止日期114年1月31日止(郵戳為憑)。
2.初審通過者另行通知面試,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,錄取結果將以信函、電話或郵件通知。
3.經複審通過但未具該等級教師證書者,需依據「本校教師聘任及資格審查辦法」規定及比照「本校教師升等及資格審查辦法」規定,辦理其著作或學位論文校外審查;送審教師於任一級教評會未通過者,即撤銷其聘任資格。
4.備審資料如須退還者,請附足郵資及回郵信封。
5.如有其他疑問,請電洽智慧生產工程系辦公室。
七、 聯絡方式:
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智慧生產工程系 教師評審委員會
聯絡人:歐小姐
聯絡電話:(04)2219-5073
傳真:(04)2219-5076
電子郵件:ipe00@nutc.edu.tw